私募基金领域疑似爆发非吸案件 涉及金额高达6000来万

2017-04-12 17:07: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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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疑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逾百名投资人6000多万被骗)

中金社2017年3月21日消息,据投资者了解,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丰裕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4日,2013年10月15日更名为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投资与资产管理变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郑王坟万柳桥南97号6号楼105室,2013年11月11日法人从张岩峰变更为穆德荣(董事长葛军父亲),2014年8月20日,公司股东变更为穆德荣、葛军、刘如发、孙德忠。2015年7月1日,该公司更名为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效有序整顿金融市场监管正引起国家金融主管部门重视与改革之际,没想到天涯却爆料出一个消息,私募基金领域又爆发一起疑似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事件。涉及金额高达6000来万元。

2017年全国两会刚过,几十名投资者便与鑫四海新三板基金失去了联系。投资者中竟有年逾九旬的老人。在走投无门的情况下,大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基金的基本情况

2014年春节过后,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分管投资的副总裁——孙德忠策划,发起设立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并向周边的亲戚朋友等投资人发来鑫四海新三板基金产品说明书。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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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乱坠的承诺,背后设计的陷阱?

2015年4月22日,许多投资者汇聚该基金公司。公司为了给投资人吃定心丸,在募集时向投资者强调:“放心就好了,无非是赚多少的问题,亏了你来找我!”

2015年5月6日,公司向投资者发来基金合同样本和认购协议文本。

2015年5月12开始,公司要求投资者开始向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在广发证券基金运营外包业务募集专户(基金托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602000129201614027转款。

2015年5月13日公司要求投资者到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时的办公所在地乐成中心20层,与公司一起签署了认购协议、基金合同。

2016年1月份,投资者马某、李某看到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没有上三板。就此事电孙德忠,已联系不上。问中金智融董事长葛军,他说孙德忠去美国治病了,说公司正在与鑫四海集团沟通基金所投股权回购事宜。

2016年5月30日,基金到期,投资者再次联系葛军,他说已经开始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就鑫四海集团逾期未回购事宜提请仲裁。此后再联系,一直说:“此案在仲裁中,还没有开庭”。

2016年6月上旬,投资者再次到该基金交涉,发现双井乐成中心20层已退租。电话葛军,得知公司已经搬到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北京港中旅大厦912室。

2016年11月下旬,投资者现场查看,该公司办公地点港中旅大厦912室门上锁,无人办公,经咨询物业公司,中金智融已拖欠物业费和租金多日。

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据投资者了解,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丰裕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4日,2013年10月15日更名为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投资与资产管理变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郑王坟万柳桥南97号6号楼105室,2013年11月11日法人从张岩峰变更为穆德荣(董事长葛军父亲),2014年8月20日,公司股东变更为穆德荣、葛军、刘如发、孙德忠。2015年7月1日,该公司更名为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据投资者郑女士对4位股东目前情况比较了解。因为她与四位股东比较熟悉,而且与孙德忠是大连老乡,是多年的朋友。正是因为与孙德忠是多年的朋友,她才进行了投资。四位股东的情况如下:

1)穆德荣,北京人,法人代表,年事已高,系董事长葛军父亲,属于名义出资人,不参与公司任何事务。占公司42%的股份。

2)葛军,北京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虽是穆德荣的儿子,但是随了母亲的姓。占公司13%的股份。

3)刘如发,公司总裁,目前已跳槽到高瑞(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班。因为他是转业干部,原来在部队为司令开车。公司的人脉关系大部分都是他的。据投资者了解,在鑫四海项目上,他一个人就融了3800多万,有很大的部分资金都是国家部委机关干部投的。

4)孙德忠,执行总裁,早已失联,据说现在在日本。

该公司2014年5月4日登记于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基金类别:股权投资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穆德荣。

从基金业协会网站上看到,该公司已归于:异常机构,异常原因: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在协会网站上,已登记备案的基金产品有5支,但是,这5支产品从初始备案时截至到现在未向协议更新信息。

据郑女士了解,投资者投资到基金的资金一部分都被葛军与刘如发挪作他用,支付情人消费,买车买房。该基金实际控制人葛军与刘如发为了规避债务,还办理了假离婚,变卖了其名下房产。目前二人名下既无车辆也无房产,也没有钱。投资者多次与两人交涉,两人非但不还钱不给说法,还胸有成竹地向投资者宣告,钱没了就是没了。就是报案打官司也打不赢,公安也不会立案。因为他们早就疏通好了关系。

求告无门,选择报案

无奈之下,众多投资者只好选择了报案。据投资人马某介绍,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与该基金其他投资者11人一起到西城区牛街派出所报案。中午11点半,值班警官说,经过请示领导,投资者应该到案发地所属公安机关——朝阳区经侦大队报案。

2016年12月22日下午,马某与该基金其他投资者11人一起到朝阳区经侦大队报案,接待警官马龙做了案情登记,说请示大队领导后,再告知我们是否立案。

2016年12月23日下午3点,马龙警官给马某来电,说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案件受理的相关规定,该案件属于疑似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应该到公司现办公地所属西城区经侦大队报案。

2016年12月底西城区经侦大队收了部分投资人的报案材料,但是,春节后,又说把该材料转给了朝阳区经侦大队受理。3月初,投资者到朝阳区经侦大队咨询案件进展,朝阳区经侦大队又把案件材料转给了西城区经侦大队。该案件一直在西城区经侦大队和朝阳区经侦大队之间就实际管辖问题扯皮,截至目前,投资者虽然到这两个地方多次反应,但是,这两个地方都没有立案。

投资者中,90多岁高龄的邱泽甫大爷看到不能迟迟立案,心里有一种哭诉无门的感受。

投资者发现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涉及的一些问题

1.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据了解:1)在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募集过程中,该公司通过托管账户募集的资金是4105万元,这笔钱已由托管账户打入山西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增资投资款,但是,该公司通过代持协议的方式向非合格投资人(100万元以下投资者)募集资金2000多万元(投资者目前已掌握投资者信息的投资金额是1032.5万元)

该公司以虚拟投资项目青岛利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项目为名,发行鸿益基金募集了约3615.6万元,截至目前,该基金没有登记备案,据该基金投资人们介绍,也没有发生实际投资。集资款项去向不明。

2.是否涉嫌诈骗

1)公司以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名义通过代持协议的方式向非合格投资人(100万元以下投资者)募集资金2000多万元,通过借款协议转到山西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账户后,山西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又转给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0万元。这笔回款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投资者怀疑是二者联合在诈骗投资者的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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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疑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逾百名投资人6000多万被骗)

中金社2017年3月21日消息,据投资者了解,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丰裕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4日,2013年10月15日更名为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投资与资产管理变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郑王坟万柳桥南97号6号楼105室,2013年11月11日法人从张岩峰变更为穆德荣(董事长葛军父亲),2014年8月20日,公司股东变更为穆德荣、葛军、刘如发、孙德忠。2015年7月1日,该公司更名为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效有序整顿金融市场监管正引起国家金融主管部门重视与改革之际,没想到天涯却爆料出一个消息,私募基金领域又爆发一起疑似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事件。涉及金额高达6000来万元。

2017年全国两会刚过,几十名投资者便与鑫四海新三板基金失去了联系。投资者中竟有年逾九旬的老人。在走投无门的情况下,大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基金的基本情况

2014年春节过后,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分管投资的副总裁——孙德忠策划,发起设立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并向周边的亲戚朋友等投资人发来鑫四海新三板基金产品说明书。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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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乱坠的承诺,背后设计的陷阱?

2015年4月22日,许多投资者汇聚该基金公司。公司为了给投资人吃定心丸,在募集时向投资者强调:“放心就好了,无非是赚多少的问题,亏了你来找我!”

2015年5月6日,公司向投资者发来基金合同样本和认购协议文本。

2015年5月12开始,公司要求投资者开始向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在广发证券基金运营外包业务募集专户(基金托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602000129201614027转款。

2015年5月13日公司要求投资者到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时的办公所在地乐成中心20层,与公司一起签署了认购协议、基金合同。

2016年1月份,投资者马某、李某看到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没有上三板。就此事电孙德忠,已联系不上。问中金智融董事长葛军,他说孙德忠去美国治病了,说公司正在与鑫四海集团沟通基金所投股权回购事宜。

2016年5月30日,基金到期,投资者再次联系葛军,他说已经开始向北京仲裁委员会,就鑫四海集团逾期未回购事宜提请仲裁。此后再联系,一直说:“此案在仲裁中,还没有开庭”。

2016年6月上旬,投资者再次到该基金交涉,发现双井乐成中心20层已退租。电话葛军,得知公司已经搬到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北京港中旅大厦912室。

2016年11月下旬,投资者现场查看,该公司办公地点港中旅大厦912室门上锁,无人办公,经咨询物业公司,中金智融已拖欠物业费和租金多日。

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据投资者了解,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丰裕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4日,2013年10月15日更名为北京中金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投资与资产管理变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郑王坟万柳桥南97号6号楼105室,2013年11月11日法人从张岩峰变更为穆德荣(董事长葛军父亲),2014年8月20日,公司股东变更为穆德荣、葛军、刘如发、孙德忠。2015年7月1日,该公司更名为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据投资者郑女士对4位股东目前情况比较了解。因为她与四位股东比较熟悉,而且与孙德忠是大连老乡,是多年的朋友。正是因为与孙德忠是多年的朋友,她才进行了投资。四位股东的情况如下:

1)穆德荣,北京人,法人代表,年事已高,系董事长葛军父亲,属于名义出资人,不参与公司任何事务。占公司42%的股份。

2)葛军,北京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虽是穆德荣的儿子,但是随了母亲的姓。占公司13%的股份。

3)刘如发,公司总裁,目前已跳槽到高瑞(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班。因为他是转业干部,原来在部队为司令开车。公司的人脉关系大部分都是他的。据投资者了解,在鑫四海项目上,他一个人就融了3800多万,有很大的部分资金都是国家部委机关干部投的。

4)孙德忠,执行总裁,早已失联,据说现在在日本。

该公司2014年5月4日登记于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基金类别:股权投资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穆德荣。

从基金业协会网站上看到,该公司已归于:异常机构,异常原因: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在协会网站上,已登记备案的基金产品有5支,但是,这5支产品从初始备案时截至到现在未向协议更新信息。

据郑女士了解,投资者投资到基金的资金一部分都被葛军与刘如发挪作他用,支付情人消费,买车买房。该基金实际控制人葛军与刘如发为了规避债务,还办理了假离婚,变卖了其名下房产。目前二人名下既无车辆也无房产,也没有钱。投资者多次与两人交涉,两人非但不还钱不给说法,还胸有成竹地向投资者宣告,钱没了就是没了。就是报案打官司也打不赢,公安也不会立案。因为他们早就疏通好了关系。

求告无门,选择报案

无奈之下,众多投资者只好选择了报案。据投资人马某介绍,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与该基金其他投资者11人一起到西城区牛街派出所报案。中午11点半,值班警官说,经过请示领导,投资者应该到案发地所属公安机关——朝阳区经侦大队报案。

2016年12月22日下午,马某与该基金其他投资者11人一起到朝阳区经侦大队报案,接待警官马龙做了案情登记,说请示大队领导后,再告知我们是否立案。

2016年12月23日下午3点,马龙警官给马某来电,说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案件受理的相关规定,该案件属于疑似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应该到公司现办公地所属西城区经侦大队报案。

2016年12月底西城区经侦大队收了部分投资人的报案材料,但是,春节后,又说把该材料转给了朝阳区经侦大队受理。3月初,投资者到朝阳区经侦大队咨询案件进展,朝阳区经侦大队又把案件材料转给了西城区经侦大队。该案件一直在西城区经侦大队和朝阳区经侦大队之间就实际管辖问题扯皮,截至目前,投资者虽然到这两个地方多次反应,但是,这两个地方都没有立案。

投资者中,90多岁高龄的邱泽甫大爷看到不能迟迟立案,心里有一种哭诉无门的感受。

投资者发现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涉及的一些问题

1.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据了解:1)在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募集过程中,该公司通过托管账户募集的资金是4105万元,这笔钱已由托管账户打入山西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增资投资款,但是,该公司通过代持协议的方式向非合格投资人(100万元以下投资者)募集资金2000多万元(投资者目前已掌握投资者信息的投资金额是1032.5万元)

该公司以虚拟投资项目青岛利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项目为名,发行鸿益基金募集了约3615.6万元,截至目前,该基金没有登记备案,据该基金投资人们介绍,也没有发生实际投资。集资款项去向不明。

2.是否涉嫌诈骗

1)公司以鑫四海新三板基金1期名义通过代持协议的方式向非合格投资人(100万元以下投资者)募集资金2000多万元,通过借款协议转到山西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账户后,山西鑫四海养殖有限公司又转给北京中鑫智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0万元。这笔回款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投资者怀疑是二者联合在诈骗投资者的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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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nsc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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